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無須任何證明。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依公告年度為準,如:本(113)年度公告,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4年1月5日,若為114年1月2日放假者,以113年度計。
教育部來函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來函檢送「中華民國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份
報名參加人員須與該議題具業務承辦相關性或學術研究相關性並經專簽核准者,始得以公假登記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