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服務學習組 |
承 辦 人: | 李佳諭 |
分 機: | 2351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申請 |
一、開課方式:
1. 由各系、學位學程(進修學制、每學期招生名額未達開課標準除外)及通識教育中心就專業知能服務或社會公益服務等課程規劃,
依本校規定之開課程序辦理,每學年應開設至少一門(含)以上必修或選修課程融入服務學習內涵,研究所得比照辦理。
2. 授課教師應於教學大綱暨計畫中,明列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之活動內容,指導學生準備、服務、反思及慶賀;至校內、外服務學習,每門課每學期至少六小時。
3. 專業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以結合校內、外服務與學生學習目標之課程為主;可規劃至社區、弱勢團體、非營利機關團體、各國中小課業輔導等服務。
二、申請時間及檢附文件:
1. 第一學期:每年6 月、第二學期:每年12月,實際申請日期以公文公告為主。
2.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開課及經費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期限內送交服務學習組,電子檔請寄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若尚未確定授課大網內容者,請先繳交「專業服務學習課程開課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