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評分表(國際化指標)
依112年3月15日教師升等作業說明會修正請詳閱附件。
C3-10 促成國際合作,最高15分
1、促成本校院級以上與國外大學(機構)簽定合作協議,每件2分。
2、從事與國外大學(機構)合作之教學、產學、學術活動,每件0.5分。
3、成功招募外籍生至本校就讀,每位學生0.5分。
4、輔導學生完成出國交換、輔導學生完成雙聯學制,每位學生0.5分。
C3-11 促成國際合作,最高15分
3、擔任指標性國際學術研討會(亦即研討會論文集收錄於SCOPUS或WOS資料庫)之大會主席2分、副主席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