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聯文教基金會主辦112學年度僑生獎學金開放申請!
一、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硏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一) 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續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日期:本校自訂截止日為10/20(五) 17:00止。逾期不受理。
三、檢附文件:
(一) 申請表。(附件第三頁,請自行列印填寫)
(二) 111學年度成績單。
(三) 清寒證明,如沒有則不需檢附。
四、本案聯絡人:國際事務處二樓張小姐(2382),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五、本獎學金非教育部補助清寒僑生助學金,本獎學金依下方所附附件內容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