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語言實習費」管理要點
102年11月26日102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 為提升本校學生語言能力並配合語言實習費專款專用,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 |
二 | 語言實習費之支用範圍為: (一) 線上語言課程租賃、語言教學教室之軟硬體、消耗性器材之補充購置及裝修維護等費用 。 (二) 語言學習講座、語言競賽及活動經費。 (三) 語言業務單位之國內差旅費。 (四) 語言實習之人事、業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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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語言實習費之收支、保管及支用,由主計室設置專帳處理,經費收支應有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 | |
四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