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語言檢定 |
承 辦 人: | 李姵昀 |
分 機: | 3272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英檢提報流程說明 |
■ 提報位置:單一入口→教務系統→我的申請→英檢提報系統
■ 通過門檻:大學部「等同中級初試(含)」以上證照;碩士班「等同中級複試(含)」以上證照
※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之TOEIC測驗分數提高為「500分」,其他英檢標準維持不變※
1.111學年度前入學學生,仍有校訂畢業門檻,請依學生英語能力實施要點辦理;112學年度以後入學的學生請洽各系(所)辦公室確認貴系所是否有畢業門檻,依各系畢業門檻規定辦理。
2.無畢業門檻之系所學生請勿選修配套課程(大學部:進修英語;碩士班:專技閱讀)。
3.無畢業門檻之系所學生如有參加校外英檢仍請上傳英檢成績(成績單送系上審核) 。